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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到我的门户收藏到IE收藏夹收藏到桌面设为首页申请合作经营权V商 |游客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荐委员会http://www.cecap.org.cn/channel/1935089[复制地址][收藏▼]首页组织简介办事章程政策法规区域经济企业集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工作动态关于开展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认证通知03-31“禁止洋垃圾服装网络交易”倡议书08-17中小企业信息化:得中小者得未来08-17 移动电子商务受中小企业青睐 08-17 "服装企业"进入电子商务的第一关 08-17 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塑造品牌的黄金十年 08-05 关于召开“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文化节”的通知 08-05 中国云计算风起云涌 应及早制定国家云计算战略 06-24 构建透明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06-24 关于召开“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文化节”的通知 06-24 更多 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名称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隶属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第二条 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成立,向广大传统企业,提供以电子商务应用为基础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学术交流及信息化推进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 宗旨 第三条 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旨在促进跨区域、跨领域、跨平台企业之间的交流,并为企业提供行进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以增强企业在新经济形势下的综合竞争力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负责在企业领域拓展电子商务技术应用,推动中国企业电子商务化进程。 第五条 负责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应用等专项培训和服务包括将优势的互联网技术及创新的模式与企业共享、负责网上网下活动的组织和评审、负责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认证、授权、合作等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电子商务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负责组织企业电子商务化及信息化的各项有关活动。 第八条 负责推进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及其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工作委员会由三个机构组成: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若干。主任委员一名,常务副主任委员一名,另设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 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社会知名人士、中小企业家或著名专家、教授等担任。 第十二条 办公室若干人。 第十三条 其中,委员会和办公室受常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办公室负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 (一)负责制定推进委员会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指导原则; (二)协调协会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的关系,随时传达协会的方针、政策和指导原则; (三)协调政府管理机构以及专家、教授、学者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监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随时发布指示,指导工作的进行; (五)对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委员的任免和参与活动的专家人选起指导性作用; (六)对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的分立、合并、终止和业务范围的增减起决定作用。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一)积极参与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组织的在中小企业领域的有关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的研讨会、培训班和各种活动并准备相应的论文或发言稿; (二)为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的工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积极参与协会在中小企业领域开展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和发展协会会员工作,主动对协会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进行宣传; (四)每年参加至少两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的工作会议。 第十六条 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发展协会会员、组织各种活动,提出具体方案并实施; (二)与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委员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和协会的工作进展和了解委员的最新情况,并组织安排各种活动的人选; (三)向常务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监督; (四)与协会秘书处保持经常联系,随时协调协会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的工作关系,共同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 (五)负责收取各种活动收入并及时进行帐务划转。 第六章 委员类别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由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组成。除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外,其余副主任委员由政府部门、社会知名人士、中小企业家或著名专家、教授等担任。 入选资格: (1)政府部门、社会知名人士、中小企业家或著名专家、教授; (2)愿意履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3)由主任、常务副主任提名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享有权利: (1)对委员会工作有重要参与权和批评建议权、监督管理权; (2)参加年度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参与修改制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条例和各种管理制度; (3)对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承办权和优先参与权; (4)自动获得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小企业工作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高级专家资格,发给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小企业工作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高级专家证书; (5)优先享有委员会委员一切权利。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 (一)行业部门委员:指国内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推举一名代表,代表部门参加工作委员会各种活动。 入选资格: (1)国内各行业主管部门; (2)愿意履行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委员权利: (1)对委员会的工作有参与权和批评建议权; (2)承办或参加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举办的各类会议、交流和培训等活动; (3)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主页上登载200字以内的行业部门介绍材料并设置链接; (4)一年中免费在副主任委员页面上登载1次委员个人的详细介绍资料; (二)中小企业委员:指委员会中小型企业的成员,企业可推举一名代表,代表企业参加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入选资格: (1)国内外中小型企业及从事电子商务和信息化产业的企业; (2)愿意履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委员权利: (1)对委员会的工作有参与权和批评建议权; (2)参加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举办的各种会议、交流、培训等活动; (3)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委员会主页上登载200字以内的企业介绍材料并设置链接; (4)一年中免费在副主任委员页面上登载1次委员个人的详细介绍资料; (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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