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yhui.com.cn
注 册 商: 厦门纳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TTP/1.1 200 OK 服务器:nginx 访问时间:2016年10月02日 08:28:49 类型:text/html Transfer-Encoding: chunked 连接:关闭 动作:Accept-Encoding 过期时间:2016年10月02日 08:28:48 缓存控制:不缓存 Content-Encoding: gzip
您访问的网站备案信息有误 ,请及时修正! 尊敬的用户: 您好!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接管局通知,目前您站点绑定的域名目前虽然有备案号,但其备案信息处于“变更阶段-退回接入商修改”状态(你可以通过备用户名,密码登陆工信部备案网站查看此状态),因工信部将于近期启用新的备案系统,若您的数据未能时及修正,届时备案号及相关备案信息有可能被注消,我们之前曾多次发出邮件通知至您会员号管理联系邮箱,可能您未及时查看到相关电子邮件,导致相关信息未及时修正。为使您能尽快修正备案信息,避免因备案信息不符合规定导致造成损失,现在我们增加此种补充通知方式,对您的站点首页进行重定向到本提醒页面,请您将最新的准确的备案信息填写完整后,立即联系我司备案专员修正备案信息,在您提交邮件前,请务必附上你的[备案信息修正表],对于未附带备案信息的邮件,我们将有可能不会给予回复,敬请完整看完本页提醒。 注意事项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工信部关于《备案信息真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的具体内容,确保您提供的备案信息符合通信管理局的要求,避免再次被退回。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办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 内容须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二)主办单位性质 :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主办单位性质应为企业。 (三)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四)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则其上级主管单位不能为个人。 (五)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对应一致,无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 应与其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个人的网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与其主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授权机构的网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监察”等公共事务关键字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等字头命名。 (六)网站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七)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八)网站首页网址和网站域名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域名列表中应包含首页网址使用的域名,如首页网址为www.123.com时,则域名列表中应含有“123.com”这一域名。 (九)IP地址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不得出现“0.0.0.0”、“192.168.1.X”等明显不真实的IP地址。 (十)办公电话:号码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出现“010-00000000”等明显不真实的联系方式。" 信息修改流程: 1.您可以访问http://beian1.xm33.host.35.com/ICP备案信息修正表.xls下载《ICP备案信息修正表》。 请您务必将真实、准确、完整的备案信息填写入《ICP备案信息修正表》,并以邮件形式将表单发送至beian@35.cn。我司系统在收到您的邮件后会自动回复一封回执邮件。 2.请在邮件中附上备案的用户名和密码,若忘记密码请按以下方式找回。 找回密码方法:访问www.miibeian.gov.cn,点击首页左方登录栏的“找回密码”。输入注册用户信息,选择“网站主办者”提交,并查收邮件。 3.我司备案专员将在一周内处理您的备案信息,处理结果将以邮件形式答复您,请您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 恢复网站访问方法如下: 1. 请按上述内容完成《ICP备案信息修正表》内容,并发送邮件到beian@35.cn. 2. 我司将在收到邮件后,自动回复一封关于如何恢复网站的说明。请按说明文件操作即可。 3.若您提供的信息仍然有误无法将新的信息添加入工信部网站,你的站点将会不定期出现此提醒页面。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备案信息。 4.请您关注您在工信部网站点的备案信息的及时更新及备案状态的变更情况,以免因备案问题影响到您站点的正常访问。 备案注意事项 是否备案查询 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 2010 - 2020 网站综合信息查询 同IP网站查询 相关类似网站查询 网站备案查询网站地图 最新查询 最近更新 优秀网站 热门网站 全部网站 同IP查询 备案查询
2025-05-07 08:33, Process in 0.0071 second.